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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,自中華民國110年3月1日起,參加大型集會活動之民眾應全程佩戴口罩並遵守飲食規定宣導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護理師

張貼日期: 2021-03-11 13:57:55 點閱: 335 (140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,自中華民國110年3月1日起,民眾參加大型集會活動期間應全程佩戴口罩,除補充水分外,禁止飲食;未佩戴口罩或任意飲食,經工作人員勸導不聽者,由違反義務行為地之地方政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,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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